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为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快推 进县域内城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 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 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就我省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 聘”管理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 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改革完善 “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 理体制,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为核心,加大教师统筹 管理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内城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省级统筹,分级实施。按照 “省级制定政策,市级安 排部署,县级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着力破除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 “县管校聘”管理改 革。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探索适 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模式,确保规范有序、加快推行。
(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分步实施” ,以县 (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用3年时间分批 完成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 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 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 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和财政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共同 推进实施,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双向选择,公开透明。推行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过 程中,要坚持公平自愿,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每一名校长、 教师的选择权及被选择权;推行改革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相 关信息,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每一名参与者享有知情 权。 (五)公平公正,激发活力。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工作流程和 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维护 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三、对象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重点内容 (一)规范创新教职工编制管理。坚持 “省级统筹、市级调 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 ,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同 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 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省下达的事业编制限额内,统筹做好市本 级和县 (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原 则上每2-3年调整一次,并将核定情况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 在校学生规模、教师数量及学科需求,研究制定教职工编制使用 年度计划和分配到校方案,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核定编 制分配方案时,要优先保障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对专任 教师的需求。针对农村学校体音美及外语、信息技术、劳动教育 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各地可采取 “一校设编 (岗)、多校使用、 巡回走教”等办法,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 合理配置教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 (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 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要加大各学段编制调剂力度,统筹 解决县域内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问题。 在编制调剂使用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 “吃空 饷” ,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校自行聘用编外教 师。
(二)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 分级管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学段学校的特点;坚持因事设 岗、精简效能,科学规范、评聘结合,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 聘用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树立重师 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干事创业导向,进一步健全中小 学教师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校编制总量和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由县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县域内中小学专 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 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 配到各学校,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岗位管理要 结合教师交流轮岗等及时动态调整,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 弱学校倾斜。鼓励支持县域内以学区 (片区)、教育集团 (联盟) 等为单元,对中小学教师岗位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三)健全教师管理考核制度。按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 准,重点考核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等情况,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注册、薪酬分配等 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教师的工作业绩考核,坚持以岗位职责 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制定不同工作岗位 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着力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 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教师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不断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
(四)创新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引导鼓励优秀校长向农村 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通过 竞聘上岗等方式在县域内进行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配齐配强中 小学校长,进一步健全校长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扩大学校办学 自主权。逐步推行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小学校长,校长提议 选聘班子成员,学校聘用教师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 设,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 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五)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 关政策规定,制定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 性的招聘方案,并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注 重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 校,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由 学校自主实施公开招聘。对新招聘人员,要重点从职业道德、职 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鼓励各地创新教 师招聘办法,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面试+考察聘用、考核招 聘+公开招聘等方式,遴选一批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从教的 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要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完 善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的 “绿色通道”。 (六)完善教师均衡配置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 人岗相适、优化配置及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保障教师合法 权益、尊重教师选择权的基础上,采取正向引导、政策激励等措 施,积极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 动,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在学历学科结构比 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大体相当。要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七)规范教师竞聘管理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聘用实施意见,指导 学校通过民主公开程序逐一制定竞聘方案,经审核备案后,由学 校自主组织实施。 摸清底数现状。各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和教师队伍结构现 状,结合课程设置标准和教师工作量标准,合理核算编制岗位需 求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科学设置岗位。学校按照国家和我省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 策,合理配置教学、教辅及工勤等岗位,其中,达到一定规模的 学校应设置专职财会岗位,严格控制其他非教学岗位比例。岗位 设置方案拟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备。 开展校内竞聘。结合本校教师结构现状,明确岗位职责,研 究制定岗位竞聘程序办法,组织开展校内竞聘上岗。对积极参加 “两区支教”和自愿申请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任教的,可在岗位 竞聘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因参加组织安排援疆援藏等工作的教 师,在受援地取得高一级教师职称的可直接聘用。 组织跨校竞聘。校内竞聘落聘人员可根据县域内各学校岗位 空缺情况,由本人向学校提出跨校竞聘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统一组织,实行双向选择。 县域调剂安排。对少数在本校和跨校未能竞聘上岗人员,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安排到同级同学段有空岗的学校,通过考察予以聘用,也可组织参加离岗业务培训。实施跨学段调配 的,应向下一层级学段进行调配,并经相关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各学校根据岗位竞聘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教职工签订 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聘期。在一个聘 任期内,应保持教师岗位相对稳定。
(八)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积极开展5年一个周期的中 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要 依照有关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严格师 德考核,对师德违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聘期 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聘用合同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九)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教职工岗位竞聘方 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应充分征求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并经 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凡涉及教职工年度考 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 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 畅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渠道,及时化解争议,教育行政部门 要健全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对学校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 管理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十)统筹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学 校核定的岗位数量和拟聘用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报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 门在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 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可设立班主 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补贴、教育教学 成果奖励、地方教龄津贴、延时服务工作补助等项目。其中,校 长的绩效工资水平,应结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使其收入水平与 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第一资 源。加快推行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的重要举措,事关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进 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 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切实成效。
(二)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推行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政 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协调 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 图,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要 畅通教职工意见表达渠道,研究解决合理诉求。要充分发挥学校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分析研 判评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消除,确保全省教师 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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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财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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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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