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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活动

市二高关于免除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免除学杂费对象为平顶山市二高在校在籍生(不包括借读生、复读生),且符合四类情况的经济困难生,以下四类学生免除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

1、建档立卡学生(证明证件:建档立卡明白卡);

2、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仅限学生本人残疾(证明证件:(证明证件:残疾证、审核网址http://www.cdpf.org.cn/2dzcx/,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盖章认可);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不可(证明证件:低保证且为同一户籍、每年年审章、当年低保发放存折)

4、孤儿(证明证件:孤儿证带封皮)。请班主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注意事项:

1、     请班主任认真审核原件、年级部再次复审、汇总,确定无误后上报团委。

2、     装订顺序:免除学杂费信息登记表、证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关于建挡立卡证明材料的说明:建档立卡明白卡整册复印件、建档立卡电子信息(①去扶贫办打印;②加盖公章及标明脱贫年限;③请扶贫办联系人签名及写上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