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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二、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三、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检查,经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四、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将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由各班班主任将学生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学校应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五、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按要求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

七、重视学生养成教育,着重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

八、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九、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

要作用。

十、作息规律,合理安排学习生活,科学用脑提高学习效率。

十一、加强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卫生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十二、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和相关卫生部门,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十三、学校每天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传染病患者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以防疫情扩散。

十四、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