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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平顶山市二高突发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平顶山市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信息报告及处置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建岭 (校长)

副组长: 李宏照 王照阳 冯三强 郭家玺

员:王建军 秦红超 杨耀武 王  煜   王晓东 汪培莉  买乐升  刘勤勇  崔珊珊   朱新超

石国民  李树宏  白向阳  王兴保   郭跃飞 司玉良(平顶山市莘莘园餐饮有限公司 经理

下设办公室

:杨 彬(食堂主管副校长) 话:13461161203

副主任:王建军(膳食科科长) 电话:15937552586

秦红超(办公室主任) 电话:15036886781

买乐升(政教处主任) 电话:13569581363

司玉良(食堂负责人) 电话:13781868004

员:张 智(膳食科副科长13782431868)

慧(校医13781823998)

李凯俐(干事18239721036)

李通达(17630066235)

赵   龙(15237512121 )

各组组长及各班主任

责: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食堂日常管理,员工晨午检、消毒通风、留样登记等以及突发事件预防宣传、上报、保护现场及取证等工作。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家长学生的安抚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三、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应立即启动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等。

3.班主任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四、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食源性疾病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保健室报告,学校保健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体局、保健站报告,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平顶山市二高

责任报告人:苏慧(校医) 电话:18937509968

市新华区疾控中心电话:0375-4998887

市教育体育局卫生保健站电话:0375-4973121

、善后处置与恢复工作

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根据突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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