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遴选2019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承训单位公告
浏览次数:5193 发布时间:2019-04-09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培训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就遴选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公告如下:
一、承训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应具有教师培训资质的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或“人才培养”等类似字样;
2.培训实施经验丰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含国培、省培、市培、校培);
3.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开展同类型培训,资源充足,拥有一支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保障培训服务。
二、遴选原则
1.遵循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遴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办单位。
2.遵循科学有效原则。承训单位培训方案必须主题明确,培训方式多样,有针对性,注重培训者的参与,确保培训实效。
三、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通告。
2.制定申报方案。有意承办培训项目的单位根据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要求,认真制定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需求分析、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组织管理、特色优势、后勤保障、经费预算及预期效果等。
3.提交审核材料。申报培训单位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我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⑴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⑸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方案及相关资质材料。
4.组织综合评审。接到申报培训单位提供申报材料后,我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机构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于4月20日前遴选出项目承办培训机构。
5.公示承训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拟定承训单位,4月20日-25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承训单位无异议后,于4月30日前将承训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科室备案。
四、承训单位材料申报
参加遴选的承训单位请于4月15前把申报材料报送到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家福
办公电话:0375—7662003。
电子邮箱:pdszhangjiafu@126.com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红旗东街1号院。
邮编:467092。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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