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4442 发布时间:2017-09-04
局属(民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局属(民办)各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教育局《平顶山市教育局开展2017年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教师〔2017〕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平教师〔2017〕19号)要求,在局属(民办)各学校及在职教师,特别是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和热点学校的教师中进行检查,以杜绝中小学有偿补课和保障学生充足休息时间为目标,严肃查处中小学有偿补课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与查处相结合,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堵疏并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教育系统不正之风问题。
二、本次检查与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合并进行,主要检查内容:各单位建章立制情况;宣传教育情况;开展治理工作(特别是暑期)的主要举措、突出成效、存在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
三、市教育局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跟踪督办、重点督办,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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