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高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市二高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保卫科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三、保卫科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做好学校行政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各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6、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8、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年级部、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部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相关楼层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教育处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年级值班老师要根据保卫科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4、年级部、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教育处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在5万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等,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3月2日
附件:
市二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各科室责任人、各年级班主任、教师。
二、主要任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原则:排除隐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安全。
四、管理目标
(一)事故控制指标:
l、造成师生人身死亡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常抓不懈。坚持做到“一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消防天天查”。
2、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措施到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各个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师生树立安全第—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 内外活动等)。使师生达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目标。
4、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校外集体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防汛、防洪活动。
5、重视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观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6、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微机室等重点区域和教室、食堂、餐厅、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7、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设专人分管校园治安工作,值班人员要昼夜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实验室和仪器室。
9、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学校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定期对学生体检。
10、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1、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学校卫生条例》、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2、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演出等活动。
13、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
五、管理责任
各科室负责人及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惩办法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学校负责人(章) 责任人签字:
201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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