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二高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
浏览次数:3837 发布时间:2014-04-02
平顶山市二高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卫生检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散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伙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成立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伙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恒通(校长) 闫丽娟(书记)
副组长:宁俊魁 张家福 李宏照 张秀漪 王俊伍 马向军
成 员:秦红超 金留锁 王晓东 王 煜 王建军 杨 彬
杨耀武 石国民 韦录强 汪培丽 郭家玺 冯三强
李树宏 张超华 裴艳晖 行政值班人员 各班班主任
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恒通 闫丽娟
副组长:宁俊魁 张家福 李宏照 张秀漪 王俊伍 马向军
成 员:秦红超 金留锁 王晓东 王 煜 王建军 杨 彬
杨耀武 石国民 韦录强 汪培丽 郭家玺 冯三强
李树宏 张超华 裴艳晖 行政值班人员 各班班主任
三、本预案适用本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1、停水8小时内各组储备,8--12小时告知总务处联系供水。
2、停电2小时外,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3、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膳食科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校长、食堂主管校长),并于1小时内向教育局保健站及市防疫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平顶山市急救中心或最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由膳食科负责人、食堂经理、行政值班人员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4、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拨打119电话求助。学校保卫科及时派人在校大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教师、学生、家长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到失实。
4、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突发事件处置联系电话
1、膳食科:
15036886781(膳食科科长) 13903905579(食堂经理)
15097537921(膳食管理员) 2122786(食堂电话)
2、学校办公室:7662011
3、保卫科:18637586368(保卫科长)
4、上级部门:4973121(教育局保健站) 8970799(卫生局学卫科)
3711728(市食药检局食品安全监督所执法二科)
5、市急救中心:“120”
6、火警电话:“119”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