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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民办)各学校:

坚持教育创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评范围

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品;中小学生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已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并已获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继续参加展评。

二、参展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展评条件

自制教具要符合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1.科学性。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2.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整合方面有创意。

3.启发性。能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4.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外形美观,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便于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条件

1.作品来源于教材或生活,与学习内容、生活阅历相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

3.设计巧妙新颖,具有创新意识、创作亮点,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动脑动手的互补性。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

5.符合作者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组织奖评选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展评活动中,宣传广泛,组织得力,活动深入扎实,展评方法、程序严格规范,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积极参加市级展评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有序。

3.按分配指标(见附件1)及时上报推荐材料,材料准确、清晰、规范。

4.获奖作品数量、种类及学科分布较好。

(四)不能参加展评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

3.造成环境污染、妨碍动植物及人类健康、财产安全的作品。

三、展评办法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要依托实验教学研究队伍成立评委会,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实施,通过积极组织、人人参与、层层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展评。

(二)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要按照个人申报、条件审查、现场展示、综合衡量的程序,组织好本地区展评活动,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

(三)所有参评作品除实物外,还要提供能够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和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同时按附件4的式样和要求编写作品技术资料,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要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所有填报材料均一式两份,一律采用word格式,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dsszbz@163.com。上报材料包括:

1.参评作品申报表

2.参评作品照片

3.参评作品技术资料

4.参评作品汇总表

(四)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和审查以上材料,于530前日报市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

(五)市级展评按教师自制教具作品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分别设一、二等奖,学生作品同时设立优秀辅导教师奖(限1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展评。

四、展评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自制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周密安排部署,营造活动氛围。在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中小学师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自己动手制作教具和创新作品,锻炼、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科技创新精神。

(二)严格程序,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

(三)优中选优,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积极引导中小学教师在抓好各学科自制教具和创新作品的同时,与实验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制作工艺、性能和教学应用效果。切实把本地区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使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310

 

注:老师自制教具作品直接报教科处。

学生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报到本班班主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