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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平顶山市教育局文件  

平教电〔2011〕2号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步伐,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例要以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基本原则,课堂结构安排合理,知识传授及能力培养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 二、参评学科:英语、数学、化学、信息技术、地理、体育、生物 三、各县(市)区报送课例要以VHS大1/2录像带或VCD光盘的形式,附教案二份,参评表一份,于6月10日前报市电教馆。报送数量为:各县(市)8节;新华区6节;卫东区、湛河区各5节;石龙区2节。                      四、局属各学校在本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一节课例,于5月10日前将参评表、教案、课堂实况录像光盘一并报送市电教馆。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合理安排,积极组织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附件:1.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课堂实录)评价标准           2.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参评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