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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教育局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131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组织干部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樊俊民  赵宏亮  联系电话:2629905

 

附件: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一一年二月九

 

 

附件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组通〔20115


                                                                      

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组(党委),省(部)驻平单位党组(党

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全面推进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建设新农村“三大任务”,按照《平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平发〔201010号)、《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平发〔20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和“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加快我市“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步伐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效益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靠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原则。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省驻平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党政干部原则上不参加选拔。

选拔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在同行业中专业造诣深,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5121日以后出生),近4年(2007年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和市重大科技奖项中起主导作用的人员。

2、在开发、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3、学术研究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出版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论文论著。

4、在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金融、政法等领域中成绩显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被公认为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

5、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交流、招商引资中,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领导管理工作,善于创造性的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连续位居和保持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7、在教育工作领域,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8、在医疗、疾控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市内外领先,医德高尚,在全民健身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10、被社会公认为学术水平高,专业影响大,身怀绝招绝技,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自由职业者。

三、报送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人选。

1、各县(市)区的人选,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经过考察、严格筛选、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2、市直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3、中央、省(部)驻平企业、市管企业及大中专院校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4、非公有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的人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申报,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筛选、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四、报送材料

1、《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平顶山市专业技术人员拔尖人才评审表》各一式3份和《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1份(所有表格登陆电子信箱bajianrencai2010@126.com,密码123456,打开收件箱即可下载),报送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

2、单位对推荐对象的考察材料一份,考察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政治思想表现、近4年所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单位对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不足之处等,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

3、推荐对象的成果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请按照以下顺序(a)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b)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c)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d)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4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e)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f)其它证明材料等六类,分门别类、列入目录,装订成册(申报时查验原件,验审后退回)。

4、单位党组(党委)的推荐报告一份。自由职业者人选由同类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省、市同行业中有较高威望的两名以上人员联名推荐,由人事代理部门出具人事身份证明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

五、说明及要求

1、选拔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坚持按照人选推荐程序办事,真正把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慌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3、按照《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平发〔200214号)规定,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采取“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方式,平顶山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于2010年底届满,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重新参加本次申报,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均按本通知进行。

推荐上报材料请务必于20113月底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地点:市行政服务综合楼319房间)。

联系人:李炜嘉

联系电话:2666959(传真)

电子邮箱:pdsrcb@126.com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