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第三高中>>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0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民办)各学校:

为全面总结2010年度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1.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本年度学校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能按时结项,有优秀成果推广项目者可重点推荐申报;

2.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教育科研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3.教育科研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二)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

1.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较好地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和教育科研任务;

2.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成绩突出,本年度承担并完成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附复印件一份);

3. 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得优秀成果(含研究报告、论文和课件)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附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名额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等额申报,局属学校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市教科所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申报者须填报《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二)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

由所属县(市)区教科所统一等额申报,局属学校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市教科所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凡申报者须依据条件填报《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

三、其他有关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11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教科所,同时请各县(市)区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电子稿)发送至教科所信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朱晓

联系电话:2629913

电子信箱:pdsjiaokesuo@163.com

附件:1.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

3.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点击打开附件 

注:我校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