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09年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09年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中学:
根据《平顶山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平教师[2008]7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名师培育的实际,现将2009年市级骨干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范围:
2009年我市拟评选市级骨干教师180名,其中小学70名,初中60名,高中50名。全市中小学教师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人选进行培训。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较高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且教龄连续6年(含6年)以上,男教师年龄在54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
3.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技术能力较强,取得教育技术水平初级合格证书,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市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4.身体状况良好。
5.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6.县(市)区教师需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方可推荐。
7.具有较强教改意识。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8.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
9.具有重要荣誉称号。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材料报送:
凡参评2009年市级骨干教师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1.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各种获奖证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4.县级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评教师材料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师训股及局属中学汇总并填写市级骨干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后统一上报(登记表只需电子文本)。各单位报送材料务必于6月1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王艳玲
电话:0375-2629917
电子邮箱:shixunke20060906@126.com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平顶山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表
2:平顶山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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