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09年度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民办)各学校:
为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步伐,全面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水平,有效开发教育信息资源,鼓励教师在实践中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9]226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单位和人员范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及其人员完成的信息技术教育成果(包含各学科教师)。
(二)参评成果范围: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课题、项目和软件必须已经结题或已经通过鉴定或已获得专利。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三)评选类别: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分中等职业学校组(含教学研究机构)、中学组(含教学研究机构)、小学组(含教学研究机构和幼教);每组分别设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三类奖项。
(四)评选等级及名额:各类奖项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个等级,授奖比例按成果申报总额的10%、20%、30%。
二、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省、市级奖励者。
三、推荐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局属单位及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的民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和单位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可从平顶山教育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pdsedu.gov.cn),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打印或复印无效。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
(三)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2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各单位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评审后,除硬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宜
市教育局成立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宏观协调和评审结果的终审;组长由市教育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育技术信息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各单位要从“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大力宣传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材料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
报送时间:2009年5月14日至5月19日
地 点:平顶山市教育局南楼406房间
联 系 人:郑海洋 邓蕾
联系电话:0375-2629811
附件:1.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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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印发 |
附件1
平顶山市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庄运 平顶山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胡彦军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文菊 平顶山市教育局职改办主任
宋金超 平顶山市教育局教科所所长
白天毅 平顶山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主任
办公室
主 任:白天毅(兼)平顶山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主任
副主任:郑海洋 平顶山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网络技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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