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5年平顶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清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230 发布时间:2009-03-18
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局属学校、有关课题负责人:
近年来,随着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学校领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科研工作认识的提高,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数量逐年增加。但从结题情况看,还有相当数量的立项课题已越期尚未结题。对此,根据《平顶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提出以下处理督查意见:
一、对2004年以前的立项课题,越期未结题的项目,均作为放弃处理,市教科所不再受理课题鉴定工作。
二、对2004、2005年的立项课题,到期尚未结题的,须写出情况说明、延期申请,2009年可一次性申报课题鉴定和评审,若不能完成者按放弃作废处理。
三、对2006、2007年的立项课题,到期尚未完成的,可加快研究进度,力争2009年结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到2010年。
四、对2008年的立项课题,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鉴定评审,到期不能完成的提出延期申请,并确定具体完成时间。
五、课题的清理督查工作,以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为单位统一组织,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各单位须填报《2004年以来平顶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清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市教科所(发至教科所信箱:pdsjiaokesuo@163.com,电话:2629913)。
这次课题的清理督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并选派专人负责。同时,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督查指导工作,为基层学校研究者提供服务,提高课题的研究质量。
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2004年以来平顶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清理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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