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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二高征集人物简介的通知

 

为了迎接市二高50年校庆,编写市二高校志第十一章《人物》,特向您征集人物简介(附一寸照片),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物征集范围:

1)历任党政一把手和现任副校级领导。

2)在岗及离退休职工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者,或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综合荣誉者。

3)担任副县级及其以上职务的在我校工作、学习过的职工和毕业生。

4)我校毕业生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各界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有某方面突出贡献者。

二、截止时间

1、在职教职员工截止时间:2009227

2、交word电子文档一份(含一寸照片)

联系电话:2813756     邮箱:egjx@163.com

三、“人物简介”主要内容及格式

(一)第一段内容依次为:

1、姓名­­→性别,男性不注→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尽量注全,最简须注到省、市、县)→政治面貌(须注明何党派)→技术职务(须注明何级别,如中学高级教师,不可只述“高级教师”)

2、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须注明何年月、何校、何求学形式。

3、现任职务,一定要准确,勿需说明级别。

(二)第二段内容:

主要工作、任职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担任职务等。

(三)第三段内容:

1、县级(含县级)以上荣誉,主要指综合荣誉,单项一般不记。按照级别从高到低排列。

2、论文论著、课题等置“荣誉”之下,亦可单列一段,尤为此项内容丰者;论文论著只收录县级及其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者,科研成果只收录局(含局)级以上获奖者。

(四)字体、标点:

1、字体:姓名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后空一字,不加逗号,其他一律用5号宋体字。一寸肖像照置于姓名之前,文字环绕型。

2、标点符号:记述人物的经历或任职,年月之后,要加逗号;在同一单位、不同的时间学习、工作、任职不同,可用分号,转写到另一个单位时就要用句号作结,不可再用分号。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OO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