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09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汉语教师人选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
接国家汉办通知,根据美国国务院教育文化局的要求,国家汉办将向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推荐16名汉语教师于2009年7月赴美中、小学任教。现请你局(校)协助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中国公民;
2、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位;
4、在中小学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英语或汉语教学的经验;
5、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会话,发音标准、清晰;
6、普通话发音标准、清晰。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申请表及相关文件,逐项填写表格,交所在单位审批。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教师申请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分,复印件不含推荐表)递交我厅。
三、项目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5日
2、公布初选教师名单时间:5 月中旬
3、在北京参加面试时间:5月下旬
4、公布16名录取教师名单:6月中旬。
5、出国前培训:7月下旬
四、教师任期:一学年(10—11个月)。
五、教师待遇
1、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用;
2、提供满足教师在美生活、住房所需要的生活费;
3、在美国任教期间的医疗保险;
4、在美国参加培训及外语教师会议的经费;
5、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教师家属和子女赴美。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711室
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河南省教育与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8
联 系 人:马强和 徐恒振
电 话:0371—69691768 69691769
传 真:0371—69691768
附件:(请登录www.hanban.org下载)
1.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介绍(中、英文)
2.2009—2010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3.2009—2010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中文申请表[请申请人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并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同意]
4.2009—2010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英文申请表及推荐表
5.2009—2010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申请表填表中文说明
6.2009—2010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推荐表填表中文说明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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