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
浏览次数:4537 发布时间:2008-12-30
平顶山市二高请假制度
为严格学生请假制度,确保学生外出人身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请假外出,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时,家长必须到校。
二、学生请假三天以内者,请假程序如下:
学生申请、家长到校 → 班主任签字审批 →由政教处或年级部主任签字。
三、学生请假三天以上者,除以上程序外必须由政教主任签字;请假七天以上者由主管校长签字。
四、学生如有急病、重病,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校不能处理时陪同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
备注:1、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家长陪同。
2、凭政教处或年级主任签字的正式假条。
3、批准人的电话通知。
4、如有紧急情况以政教处、年级部通知为准。
平顶山市二高政教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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